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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轮大法”的反文化本质

1999-09-03 来源:光明日报 郑杭生 我有话说

摧毁“法轮功”非法组织、肃清李洪志歪理邪说的流毒,还有许多工作要做。本文拟从社会文化的角度,对李洪志编造的“法轮大法”的反动本质和社会危害,作一简要的分析。

李洪志的“法轮大法”是一种有强烈政治性、极大欺骗性和全局危害性的反文化的歪理邪说。反文化是那种否定、背离主文化的偏离文化。越来越多的事实证明:李洪志的“法轮大法”是一种反科学、反人类、反社会、反政府的歪理邪说。而这“四反”归结起来,就是反对、否定我国的主文化。我国当今社会的主文化,也即我们通常说的主旋律,不是别的,就是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吸取中华民族和世界优秀文化遗产的,为人民服务的,具有科学和民主精神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文化。李洪志“法轮大法”所宣扬的种种谬论,如“‘真、善、忍’宇宙特性论”、“循环轮回论”、“末世论”、“救世论”、“人类罪恶论”、“政府无用论”等等,都是与主文化倡导的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水火不相容的。

这种“反科学、反人类、反社会、反政府”的反文化,之所以能够蒙蔽那么多人,其中一个原因是李洪志的“法轮大法”的种种伪装具有极大的欺骗性。李洪志将自己的生日改为释迦牟尼的生日,以诸如此类的弥天大谎,把自己塑造成为法力无边的救世主、“最高的佛”;以健身祛病、“免费”治病、有病不吃药就能修炼好等作为诱饵,将许多善良的人引上了贼船;制造“诚则灵”的心理魔圈让练功者上钩;病治好了是他李洪志的功劳,治不好则是病人“心不诚”所致;大打身份牌,让那些有党员领导干部、专家、教授头衔的受骗者作金字招牌,再去欺骗更多的人;炮制种种虚假的法轮功“神效”的实例、伪证,反复炒作,扩大欺骗面;用“上层次”、“圆满”作为紧箍咒,把大多数不明真相的练功者推上了反社会、反政府活动的第一线;口中念念有词“松散管理”、“没有组织”,事实上是已形成了严密的组织系统,嘴上说“不以营利为目的”,实际上贪得无厌,疯狂地敛财;表面上花言巧语对练功者显得关怀备至,暗地里企图不惜将广大练功者的鲜血当作实现其政治野心的筹码;等等。总之,用所谓“法轮大法”的歪理邪说作为糖衣炮弹、作为无形的精神控制手段,用“法轮功”组织作为有形的物质控制工具,与我们党争夺群众、争夺思想阵地,伺机作乱。什么是李洪志的“弘法”、“护法”?就是只准法轮功组织宣扬它的歪理邪说,放手反对主文化,而不许别人按主文化的要求对它有任何批评。稍有不同意见,李洪志就要在富有欺骗性的“弘法”、“护法”名义下,聚众施压,显示力量,封人之口,把社会搞乱。

所谓“法轮大法与马克思主义不矛盾”的论调曾迷惑了不少人。这种论调,除了闭眼不看事实外,也不懂得反文化要是不反主文化,就不成其为反文化的道理。可悲的是,少数搞马克思主义理论、甚至教马克思主义理论的人,也持这种错误的论调,对他人起了十分不好的作用。如果说,开始时散布这种论调还含有为自己参加法轮功的“修炼”作辩护的成分,那么,现在,问题的性质起了变化,这就是自觉为被取缔的非法组织的反文化作论证了。这是更加危险的。在基本理论问题上,正如列宁曾经指出的,“一爪落网,全身受缚”。这些人确实应该认真地、严肃地想一想:自己究竟失足在哪里,为什么失足了?确实应该尽早猛醒,把失足的脚及早抽回来!

对“法轮大法”这样一种反文化,只从其本身来考察还是不够的,更应该从与它相互制约的主文化、亚文化的关系中,特别是它与主文化的关系中来分析。因为主文化作为一个社会中占统治地位或主导地位的文化,毕竟是矛盾的主要方面,它总是这样那样、自觉不自觉地对亚文化和反文化进行着规范和制约。

其中一个突出的空子是,我们主文化中的指导思想——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虽然宪法和党章都作了明确的规定,但是实际的作用范围缩小了、力度减弱了,甚至在某种程度上发生了文化地位的失真:主文化没有起到主文化应起的作用,或只在口头上起到作用。主文化的地位面临各种各样的挑战。主文化的这种弱化,既有客观原因,又有主观原因。

就客观原因来说,在当前中国社会从传统型向现代型转变中,在结构转型和体制转轨齐头并进的过程中,由于在社会结构优化的同时,也出现了前所未有的社会问题,由于社会生活多样化、利益分布差异化的同时,思想趋向也出现了复杂化。这种情况不能不影响到主文化。

就主观原因来说,在某些时候这样那样地淡化了主文化的社会氛围,而按主文化的要求改造主观世界的问题,也提得少了。江泽民同志近年来反复强调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在我看来,就是有的放矢地强调讲主文化的必要性。李洪志的“法轮大法”宣扬的一套愚昧粗俗的唯心主义、有神论,否定、贬低一切科学真理,就是在我们的主文化弱化的情况下,通过对我们的指导思想和理论基础的挑战。李洪志并不高明的“法轮大法”能够流行、为害这么长时间,泛滥、波及这么广大的地区,欺骗、愚弄那么多群众,甚至俘虏了一些共产党员,极少数还成为这一非法组织的骨干,不能不说是利用了我们在新的条件下对主文化的强调不够、主义化受到削弱这个空子。

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历来重视主文化、主旋律的问题。多年前,江泽民同志就提出“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这实际上讲的就是以主文化和主旋律武装、引导、塑造和鼓舞人。上面已经提到,近年来,他又反复强调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这实际上也是在国内外复杂环境下强调学习主文化、坚持主文化、贯彻主文化。现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又领导我们进行处理和解决“法轮功”这场严肃的思想政治斗争,这同样是以我们的主文化为武器,给“法轮大法”这种歪理邪说以毁灭性的打击。但是不能不注意到,“一手硬,一手软”是一个顽症。有效地落实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核心内容——主文化问题,丝毫不能放松,一放松就会弱化主文化。

作为反文化的“法轮大法”如此猖狂,也与新时期亚文化出现的一些漏洞有关。亚文化是指为社会上一部分成员所接受的或为某一社会群体所特有的文化。亚文化的承担者是由民族、阶级、阶层、职业、地域、性别、年龄等差异所形成的众多群体和小群体。它们一方面属于主文化所代表的大群体,受到主文化程度不同的支配,另一方面同时又表现自己特有的观念、行为规范和利益。社会转型加速期由于种种新职业的出现、社会分化和社会流动的加剧,群体和小群体的数量也急剧增加,因而亚文化也日益多样化。一般说,亚文化的多样化是有利于社会的发展和进步的。是好事。这是一个社会充满活力、生气勃勃的表现。

但是,必须注意,亚文化有不同的类型。亚文化绝大部分与主文化在方向上是一致的,有利于维护和改善现有的社会秩序,这叫常规亚文化;对于常规亚文化,主文化给予鼓励、扶植,有时还吸收成为主文化的一部分。这是一种方式的引导。在方向上与主文化偏离的,叫作偏离亚文化或越轨亚文化。同性恋群体、乞讨者群体、迷信者群体的亚文化等等,就是越轨亚文化的一些典型例子。对于偏离亚文化,要批评它的消极方面,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努力引导它成为常规亚文化。这是另一种方式的引导。这种偏离亚文化的蔓延,会引发两方面的恶果;第一,它淡化、模糊甚至淹没主文化;第二,诱发不利于社会进步的反文化的恶性膨胀。“法轮功”这种反文化就是在迷信者群体等偏离亚文化蔓延的社会氛围中膨胀起来的。在这种氛围中,迷信已经见怪不怪,正好在客观上掩护了“法轮功”。因此,在当前主文化受到挑战的情况下,面对越来越多样化的亚文化,特别是五花八门的偏离亚文化,更有必要强调用主文化来引导、规范亚文化。一个时期以来,社会对越轨亚文化引导不够,有的地方甚至不闻不问,放任自流,更有甚者,把一些用迷信骗人的骗子,尊为“大师”,奉为上宾。对社会成员来说,则对多种多样的亚文化,特别是偏离亚文化,缺乏理性的选择,随大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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